
8月1日,升華集團《創新獎勵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完成第四次修訂并下發。修訂后的新《辦法》加大了對研發創新支持力度,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熱情,鼓勵各實體企業加大對新產品、 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模式的探索與投入,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。
研發費用“加計”考核利潤 激發創新動能
沒有投入就沒有產出。新《辦法》將符合條件的研發項目產生的費用乘1.5倍返加計入所屬公司當年度考核利潤,鼓勵實體企業聚焦主營業務,培育滿足市場需求的“拳頭”產品。
新產品申報研發創新獎勵條件里新增“毛利率比原有產品增加10%以上”,將原有產品工藝技術改進納入創新獎勵范疇,進一步擴大了研發與技術創新獎勵的覆蓋范圍。

15年四次修訂 創新引擎再發力
“科技創新是企業發展永恒的原動力。”
升華集團是一家多元化控股企業集團,擁有智能制造、物貿流通、金融科技、礦業開發、股權投資五大支柱型產業,在重點支持智能制造企業研發與技術創新的同時,也鼓勵其他企業進行管理與業務模式創新,不斷提升經營質量。

2008年,升華集團出臺《新產品研發與技術創新獎勵辦法》,2016年底,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創新獎勵擴面,修訂為《創新獎勵管理辦法》,將管理創新、業務模式創新納入獎勵范疇。
“三創”聯動,激勵加碼。唯有創新才能贏得未來。升華集團聚焦戰略,扎根實業,在做大做優做強上下功夫,靠創新驅動企業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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